危险驾驶罪可以上诉撤销吗
一、危险驾驶罪可以上诉撤销吗
在面对驾驶行为构成危险罪名且经过法院审判后的判决结果,如对其持有异议,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诉和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无论是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是被告的辩护人和其近亲属,只要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持有异议,均有权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申请。而且经过被告人同意,辩护人和近亲属同样享有上述权利。
然而,是否能够成功撤销原判,则需视上诉理由以及法院对此案的审理结果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二、危险驾驶罪可以报派出所吗
若您遇到了涉嫌违法的情况,理应及时寻求警方的帮助与援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每一位公民均拥有权利以及相应的义务将所掌握的罪行真相或可疑人员及时报告给负责刑事侦查的公安机构,或者是检察机关及其司法部门进行揭发检举。
此外,对于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被害者同样享有向上述机构进行报案或控诉的权利。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可以上诉撤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