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短几天
一、刑事拘留最短几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通常设定为三个自然日。在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者作出刑事拘留裁决之后,他们通常需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一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均为理论上的最短期限,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更为复杂和漫长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最短时间多久放人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设定为三个自然日。当案情较轻时,公安机关有权在这个期限内鉴定嫌疑人是否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若确无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立即释放涉案人员。
然而,对于涉嫌严重罪行者,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捕请求。人民检察院也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申请批捕书后七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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