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有没有管辖权
一、侵占罪有没有管辖权
侵占罪的审判权限通常授予被告人类似住所或涉嫌犯罪地点的当地人民法院。若被告人类似住所和经常居住之地并不统一,则由其实际居住在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同时,倘若侵占罪是以电子网络为媒介进行的,那么此种情况下,由网络服务器所在位置或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也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有没有期限限制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罪存在追诉时效的限制,这个期限为五年。
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将受委托管理的他人财产、遗失物或者掩埋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而拒绝归还的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该罪行的最高法定刑为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其刑事追诉时效设定为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占罪有没有管辖权”,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