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设赌场罪判得严吗
一、东莞开设赌场罪判得严吗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参与多人聚众进行赌博活动属于违法行为,而以营利为目的,以任何方式在公开场合开设赌场或为他人从事赌博行为提供场地则更为严重,是明确被法律禁止的犯罪行为。开设赌场不仅对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而且也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
然而,关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在不同地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以广东省为例,其关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东莞开设赌场罪有缓刑吗
1、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而被起诉,并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是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的。
2、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于被法院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若同时满足特定的条件,就具备了可以宣告缓刑的资格。
而针对未满十八周岁、孕妇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员,更应依法宣告缓刑。
而在开设赌场案件中,法院通常会给予被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处,并作出相应罚金的判罚;
然而,当其行为构成更为严重的犯罪时,则将面临最高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的惩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东莞开设赌场罪判得严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