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过了申诉期如何再审
现在,法律已经越来越完备了,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选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有时一些案件会过申诉期,这个时候就需要再审了。那么,民事案件过了申诉期如何再审呢?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案件过了申诉期再审程序
新的民诉法解释第395条第2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从而明确了民事案件逾期申请再审的司法处理方式。
但如果原裁判确有错误且当事人要求纠正,那么接下来当事人该怎么办?是向党政机关信访还是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或者抗诉,抑或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信访)?此外,对行政、刑事生效裁判逾期申请再审、申诉的,又应当通过什么途径来救济?本期《法律江湖》,欧阳节选《从民诉法新解释第395条第2款规定说起》相关内容与大家共享:标题为另加。
民事、行政及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期限
民事、行政案件为6个月,刑事案件为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
对生效裁判不服的,新民诉法第204条明确规定了六个月的再审申请期限。新行诉法虽没有规定再审申请期限,但其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据此,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期限也应为六个月。
新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同样没有规定再审申请(申诉)期限,但《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第10条却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的申诉期限,同时规定了逾期申请的例外情形: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属于这三种情形的,逾期申请不予受理。而在现实中,逾期申请再审的情形屡见不鲜。这样,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有因逾期申请再审而被驳回的情形存在。
申诉与再审申请权,是由法律设定的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保护的权利手段,都属于诉权的范畴,因此,实务中常常被混用甚至混淆。其实,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而申请再审作为一项诉讼性权利,则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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