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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否具备司法鉴定委托人资格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3 阅读: 472次

司法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司法鉴定是对案件相关问题进行的技术鉴定,鉴定该事项是否合法、真实等,而进行司法鉴定时,要向鉴定机构出具委托书,那么个人是否具备司法鉴定委托人资格?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个人具备司法鉴定委托人资格吗

目前,司法鉴定机构也受理个人的委托,在法律实务中,委托进行鉴定的一般为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这样,就相关情况由律师与鉴定机构可以进行更好的沟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具体要看委托的案件类型和阶段。

《司法鉴定通则》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个人具备司法鉴定委托人资格吗”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司法鉴定机构也受理个人的委托,在法律实务中,委托进行鉴定的一般为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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