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借钱不还怎么办
一、失信人员借钱不还怎么办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借贷不偿还事宜的应对策略,以下几种途径可以考虑:
(1)协商与和解。在双方主体地位平等且都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坦诚且有建设性的对话与交流,以求得互相理解、相互体谅,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妥善地解决纷争。
(2)调解解决。在相关组织(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协助下,在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指导下,明辨是非曲直,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等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共识,从而圆满地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当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依据纠纷发生前后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由仲裁机构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通过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决或由其中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实现纠纷的解决。
(4)诉讼解决。这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即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或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从而达到纠纷解决的目的。
(5)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可以持有债权凭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将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款,若逾期仍未偿还,则可依法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失信人员限制期多久
欠责之人并非永恒的失德者,若符合特定标准便可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清除。
失信被执行人如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要求,人民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众正式删减此人的失信记录信息:
(一)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成功履行了相关职责,使该名被执行人从强制执行状态恢复至正常状态;
(二)当事人就执行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全部予以执行完毕;
(三)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审查通过后认为符合删除此人失信信息的条件;
(四)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多次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没有找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申请执行人或其他人也无法提供有力的财产线索;
(五)由于审判监督程序或破产程序等原因,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中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行为;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执行相关法律裁决;
(七)人民法院依法决定终结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所有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信人员借钱不还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