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之构成要件须满足以下四点要求:1.存在一方获取财产上之利益;2.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失或侵害;3.获取的利益与损害他方权益之间具有实质性的联系,即具备因果关系;4.获取利益和导致他人遭受损失均缺乏正当合法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不当得利多少钱才能立案
不当得利,乃民事法律纠纷之一,并无立案起始点之规定。
本质上,无论受益者取得利益之额仅为区区一分钱亦或是更为巨大的金额,若该行为被视为不当得利,皆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司法救济。
不当得利,系指一方因无合法依据、对他方造成损害而获得利益的情形。
当该法律事实确立之时,便在不当得利者和利益所有人(即受害者)之间衍生出一份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