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检察院流程是什么
一、案件移交检察院流程是什么
以下为公安局向检察院递交诉讼案件处理程序:
首先由公安局对已侦查完毕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若判定该案具备提起公诉的必要条件,则需将案件材料完整地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而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局提交的起诉案件后,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决定。
如遇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审理期限半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案件移交检察院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若至检察院审理阶段,依然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申请条件,则当事人可依法向司法部门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所谓取保候审,系指侦查、公诉与审判等法律机构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针对因涉及刑事犯罪但尚未被拘禁的被告,为了防止其躲避调查、法庭审理及定罪量刑过程,依其请求责令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担保金,同时出示保证书,从而确保其随时听候传唤的一项法律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案件移交检察院流程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