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多久
一、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多久
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其长短应由债权人与担保人通过协议进行自主协商确定。
若未曾对此有所约定或该约定不够具体明确,则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通常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延续六个月。
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所协定的保证期限不得短于主债务到期的期限。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具有抗辩权吗
在复合保证关系中,就连带保证责任方面,担保人所能提出的抗辩理由仅在于他因承担该类责任而被剥夺了享有先行诉抗辩权的权利。
然而,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来说,与主债务人都同样拥有法律赋予他们的针对债权人行使的合法抗辩权。
总的来看,连带责任保证人所具备的抗辩权益可大约分为如下三种不同种类:
⑴首先源于主合同所赋予的抗辩权益;
⑵其次,源于保证合同本身所赋予的抗辩权益;
⑶最后是特属于特定情况下的特殊抗辩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多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