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工资卡目前没有钱,仍然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吗?
一、债务人的工资卡目前没有钱,仍然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吗?
若涉及财产保全的对象并无充足的经济基础,那么此类做法实际上并无可操作性,法院也将无法对相关的涉案资产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
关于财产保全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必须因权利人面临紧急情况,如不及时申请保全措施,将导致其合法权益受难以挽回的损害;
其次,要求申请人需向证据存在地、被申请人居所地或对案件具有法定管辖权力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最后,必须是案件涉及有支付标的事项,并且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另一方遭受到经济损失或者诉讼请求难以得以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债务人的抗辩权的种类有什么
债务人的抗辩权有:
1.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3.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债务人的工资卡目前没有钱,仍然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