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一、职务犯罪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所遵循的条件如下:
(1)倘若有行为人罹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值孕期或正在哺乳自己幼儿的妇女,经评估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并不会对社区造成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方可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手段;(2)预期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潜在风险;(3)某些情况下,可能即将面临管制、拘役或是可能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罚,此时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4)当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达上限,但相关案件尚未侦查终结时,也应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职务犯罪可否单处罚金刑
职务犯罪包括多个罪名,一般是不会单处罚金刑的,会与其他主刑一起附加处罚。具体是怎么量刑要根据具体构成的罪名以及具体案情确定。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职务犯罪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