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父母病危可以回家探望吗
一、服刑人员父母病危可以回家探望吗
针对罪犯们所涉及的各类犯罪行为及其狱内服刑期间的实际表现,狱中管教干部将依据这些因素,选择做出相应的审批决策。
正在狱中的囚犯需要首先向其所在的中队管教干部提交书面申请,详尽阐述申请回到外界处理身后事宜的具体原因及缘由。
然后,该申请将会被递交至监狱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只有符合特定规定的申办请求才有可能得到允许。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要求:
剩余的可靠刑期不满10年,且在狱中具有良好的改造记录,不会产生再次违法犯罪并潜逃出狱等不良后果的;或者是其配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出现严重疾病甚至濒临死亡,又或是原家庭内部发生震撼性剧变,实在无法离开者。
《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第十一条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其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
(一)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三)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四)特许离监的去处在监狱所在的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服刑人员怎样减刑
服刑人员减刑的方法有:
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3.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4.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5.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6.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服刑人员父母病危可以回家探望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