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犯罪减刑假释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职务犯罪减刑假释的规定是什么
有关缓刑执行之法律解读,历经审判程序后,当法院判定缓刑的结果正式生效之时,法院需依法将已经作出的判决及执行通知书送达到相关犯罪主体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之地的公安机关,并且在此期间,缓刑考察权责将全权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而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社区组织亦应给予积极协助与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关于职务侵占的量刑标准
1、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数额较大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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