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拿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消费后不还能立刑事案件吗?
一、被别人拿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消费后不还能立刑事案件吗?
在这种情况下,指的是用其他人的身份证来申请信用卡,这已然构成了违法行为中“冒名顶替”他人信用卡的类型,这就意味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所谓“恶意透支”,具体表现就是持有信用卡的人员抱着非法占用的意图而行动,通过超过信用卡的设定的上限或是设定好的期限进行透支消费,且一旦被发卡行进行催讨和要求还款,却依然迟迟不肯奉还,视若无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二、被别人拿刀砍伤应该怎么处理
被别人拿刀砍伤的,可以报警处理。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的,行为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及以上的,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别人拿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消费后不还能立刑事案件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