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六个月了是不是没有事了
一、取保候审六个月了是不是没有事了
对于取保候审六个月之后是否能够脱离困境的问题,答案事关具体案件的特定情境以及相应的法律程序。
接下来,我们将作详尽的解答。
众所周知,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如果在经历了六个月之后,案件仍旧处于侦查、起诉以及审理等必要环节之中,并且并未挖掘到新的证据或者找到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充足理据,那么此时有可能会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
然而,若案件在此期间已经完成侦查,并已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那么检察院将会依据案情利弊权衡,作出是否启动公诉程序的决定。
在极端情形下,若在这六个月期限之内还未完成侦查工作,则可能出现情况不明朗、证据不充分亦或是犯罪情节较轻的症状,但是这样的案例实在过于特殊,并不常见。
从整体而言,评估取保候审六个月之后是否能够脱离困境,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境与涉及的法律程序加以考虑。
在面临此类难题之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无疑是最佳选择,可以获得针对性更强的判断建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的时候银行能查到吗
取保候审银行不能看到。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司法实践,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阶段,银行是不能看到信息的。只有判刑后银行能够查到。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六个月了是不是没有事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