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犯妨害公务罪怎么处罚
一、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犯妨害公务罪怎么处罚
针对年龄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必须责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格加强对他们的管教和看护。
而对于已经年满十四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涉及妨碍公务罪的行为,同样依据现有法规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这并不影响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且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实施拘留措施。
然而,对于那些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却还不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涉及到妨碍公务罪的行为,依法则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在具体量刑时应当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是否有权要求被告人出庭作出证人
被告有权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其中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哪一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哪一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犯妨害公务罪怎么处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