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请二次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申请二次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请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在鉴定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或未遵守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行为;
其次,如果鉴定所采用的机构或人员存在不符合鉴定资格和条件的情况;
再次,如果鉴定人明知故犯地作出虚假鉴定或未能遵循回避原则;
此外,若鉴定意见依据的原始材料存在明显不足,也属于需要重鉴的范畴;
最后,如检材为虚假或已经受到不当损害,同样可以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刑事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限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但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但也有另外,对于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超过两年,也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申请二次鉴定的条件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