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立案后撤案程序怎么走
一、公安部门立案后撤案程序怎么走
关于已经正式立案的刑事案件,其撤销程序如下:
首先,由公安机关将案情上报给高级管理层进行深入审核与决议,在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同后,方可呈交撤销案件的书面申请报告。
若是由检察机关直接负责处理的刑事案件,只要满足一定的撤案条件,则可自主判定是否撤销该案。
针对已经决定予以撤销的案件,必须制作并提交一份详细明确的撤销案件决定书。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安部门可以删除犯罪记录吗
公安不可以帮消除案底。
1、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不会消除。
大家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
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
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2、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安部门立案后撤案程序怎么走”,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