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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伤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6-07 阅读: 60次

一、被人打伤伤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人体遭受打击后进行鉴定伤势等级的相关准则如下:

首先,重伤的定义是造成人体四肢残疾、容貌受损、听觉丧失、视觉缺失或其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等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伤害;

其次,轻伤则体现为人身肢体和容貌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听力、视力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受阻或受到中等程度的伤害;

最后,轻微伤则是由各种不同的致伤因素引起的原发性损伤,导致组织器官构造发生轻度损害或者轻微的功能障碍。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1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二、被人打伤要如何算赔偿损失

被人打了按下列标准计算赔偿金: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残疾用具费。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人打伤伤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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