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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全车辆费用计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8 阅读: 374次

经常有朋友设计到交通事故,长开车哪有不湿鞋,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不知道交通事故保全费用计算?不知道如何提出申请车辆保全?今天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保证您的权益。若悠网小编为您一一解虑。

交通事故保全车辆费用计算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者在诉讼开始后,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对争议财产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交通事故申请车辆保全,费用应该谁承担?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车辆保全停车费由法院判决由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车辆保全需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出担保,了解车辆保全范围,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为您介绍的“交通事故保全车辆费用计算”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问,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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