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责任有哪些
一、免于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责任有哪些
严格来讲,免于刑事责任与免予刑事处罚之间存在以下显著差异:
在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形下,涉案人员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涉及到免予刑事处罚,虽然刑责仍然需要由行为人负担,但他所应承受的刑事制裁将得到宽恕或豁免。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免刑事处罚的条件:
一是情节明显轻微,没有危害性,不属于犯罪;
二是追诉时效已过;
三是特赦免予处罚者;
四是依照刑法规定只采取申诉方式处理犯罪的,没有申诉或者撤回申诉;
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现行法律免除刑事责任的,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免于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责任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