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转治安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解除取保候审转治安处罚规定是什么
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强制性措施,与治安处罚之间是无法进行直接转换或变动的。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以由法院、检察院以及警察部门进行取保候审程序:
一是如果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如果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解除取保候审有案底吗
解除取保候审的,如果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是不会留案底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会留下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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