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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一般担保人诉前保全工资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3 阅读: 468次

不管是在诉讼程序中,还是有诉讼程序开始以前,都是可以申请保全的。如果是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申请人需要及时起诉。那么,可对一般担保人诉前保全工资吗?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对一般担保人诉前保全工资吗

从法理上是可以的。但实际法院一般不会这么做的,因为这会影响到被保全人的基本生活。

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介绍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情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债务人的工资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准许的,采取保全措施,必须保证被保全人的基本生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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