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能适用缓刑吗
一、数罪并罚能适用缓刑吗
通常而言,数罪并罚并不适宜于缓刑的判处。
倘若一名罪犯基于两个或更多的故意或者过失心理,实施了两个或多个行为,同时符合两种以上犯罪构成要件时,便被视为数罪,此即是刑法学术界所谓的“实质性数罪”。
数罪并罚的涵义则是针对一人所犯数罪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对其所涉及到的各种罪行进行分别定性和定量后,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七十五岁以上的人犯罪的特别要求;《刑法》第十八条第二、三款规定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的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特别要求;《刑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特别要求;
二、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
1、关于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否定论认为数罪并罚适用缓刑不符合刑罚的立法意图,违背了罚当其罪的原则,且为有关司法解释所否定。肯定论坚持以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作为判断数罪并罚时能否适用缓刑的唯一标准。为实现缓刑价值和刑罚目的,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就法条的规定而言,数罪并罚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2、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3、同时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所以如果数罪并罚最后判处的刑罚符合相应条件的,且满足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数罪并罚能适用缓刑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