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还款怎么处理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还款怎么处理
一旦诉讼时效超出期限,借贷人表示愿意承担债务责任时,就不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而这也被视为其自愿偿付行为。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诉讼时效期满后,借贷人自愿承认债务的行为通常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若在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借贷人主动表示愿意偿还债务,那么这种行为将不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此种情形之下,借贷人做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实际履行偿还义务,便意味着与债权人达成了一项全新的协议,从而使得诉讼时效得以重新启动,借贷人仍然需承担还款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该如何办
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可以此为由进行抗辩,不履行债务。因此,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让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债务的意思表示、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债务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并且注明同意继续偿还债务。
比如:由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明确表示同意偿还债务;与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让债务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并注明同意继续偿还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债权人主张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的,对于贷款人关于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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