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交了15年或者一半去世了怎么办
一、灵活就业交了15年或者一半去世了怎么办
若灵活就业人员在承担缴纳社会保障义务的过程中不幸去世,其继承人可于死者离世后的次月,为其办理相关的终止业务手续,并有资格领取丧葬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账户中的资金并无法全部返还。
逝者生前自行承担的所有社保费用将由继承人继承,仅限于其养老账户内的结余部分。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明文规定,第17条明确指出,参与基本养老保险项目的个人,无论是因病还是非因工伤去世,其遗孀或遗嘱继承人皆有权利领取丧葬补贴及抚恤金;在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若因病或非因工伤导致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便有资格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所涉及的所有资金均将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同时,该法的第14条亦做出规定,个体社保账户不可提前支取,且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储蓄利率,更不必缴纳利息税。
而当个人离世之后,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则可继承给受益人。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去什么地方办理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后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灵活就业交了15年或者一半去世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