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依法赋予其取保候审权:
(一)本条所列举可能性中包括对被指控被告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视为可独立适用附加刑者;
(二)考虑到对被指控被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在预判值以内,同时应采取合适的取保候审方式,尽可能规避潜在的社会风险;
(三)特指当被告身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值孕期或抚养哺乳期幼儿期间,基于同样理念,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产生任何社会安全隐患;
(四)针对被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相关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需借鉴前述规范并根据实际需求,适当采取取保候审进行处置与应对。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环节,则应由公安警察机关予以具体负责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关于取保候审费用是多少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