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知道判不判刑
一、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知道判不判刑
关于刑事拘留之后需要等待多久才能得知是否会被定罪量刑这一问题,并未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刑事拘留系实施刑事案件的众多法定强制措施之一。
实际上,刑事拘留的时长通常为14天,但在特殊情形下,最长可达37天。
待案件进入法庭审判阶段,往往还需历时四、五个月方可完成。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当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定需要逮捕之时,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审查申请。
如因特殊情形需延长期限,则可延长至多一至四天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判刑应该在之后的法院审判后做出决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果继续刑事拘留的,由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然后进行侦查,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检察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知道判不判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