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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掉了被别人捡到有危险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9 阅读: 101次

一、身份证掉了被别人捡到有危险吗

身份证遗失所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包括如下方面:

首先,个人机密信息的泄漏。

若身份证不幸遗失且被他人拾得,那么他们不仅能获取到已获取到的身份证主人的个人身份资料,而且还能够借助于某些特定的查询信息系统进一步挖掘与其相关联的其他重要信息,这无疑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其次,身份伪造。

由于无法排除身份证恰好落入不法分子手中的可能性,因此那些别有用心者便可利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巨额借贷甚至利用其完成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这样的状况同样十分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二、身份证掉了怎么办

一、身份证掉了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后要及时的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挂失补办。身份证掉了办理流程为:

一、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

二、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缴纳证件工本费。

四、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外地能不能补办身份证

外地补办身份证是可以的。

办理身份证的具体流程为:

1、申领人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

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身份证掉了被别人捡到有危险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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