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人隐匿证据怎么处罚
一、刑事案件证人隐匿证据怎么处罚
若对犯罪证据进行隐藏,这项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参与了助力毁灭、伪造证据的罪行。
具体的定罪量刑情况需要依据实际事件的详细情况,由司法机关作出评断。
在法律层面上,所谓“助力毁灭、伪造证据”罪,主要涉及的是在诉讼活动中所出现的情节严重的唆使、协助当事人隐瞒、销毁、编造证据的行为。
进阶来说,如果有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并且这样的情节已经达到了严重的程度,那么该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怎么结
证据不足,怎么结案的问题,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的三种情况。1、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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