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取保候审期间立功表现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9 阅读: 55次

一、取保候审期间立功表现有哪些

在取保候审期间,公民若能有如下表现可视为立功表现:

首先,揭露并检举同案犯或他案犯的重大罪行或者众多一般罪行,并且经过相应部门核实确认;

其次,为司法机关提供关键线索,使得他们能够成功破获其他案件;

最后,协助司法机关成功逮捕其他犯罪分子。

依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自身具备揭露出他人犯罪行为且已得到证实,或者自主提供重要线索进而使其他案件得以顺利侦破等立功表现时,法律允许对其进行从轻或者减轻惩罚的处理意见;假如是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则可以酌情考虑减轻甚至免除相应的刑事处罚。

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亦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以取保候审方式予以强制措施不会引起社会混乱的被告人;

(三)对于患有严重病症、无法照料自我生活,或者正处在孕期或哺育期的妇女而言,利用取保候审制度来保障她们的权益也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做什么事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在遵守一定的义务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生活。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下列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期间立功表现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取保候审期间立功表现有哪些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132761.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