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
一、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
妨害公务行为依据其情节的轻重程度,可区分为两种类型:
阻碍公务的行政违法行为以及妨碍公务的犯罪行为。
对于前者的法律处罚措施已经在相关条例中做出明确规定,由各级公安机构负责对其实施处罚。
处罚标准包括口头警告或罚款不超过两百元;若情节较为严重,将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期,同时还可能被课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而针对妨碍公务罪行构成犯罪的行为,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亦针对性地设立了详细的法律条文。
这部法律规定:
凡以暴力或威胁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严厉惩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妨碍公务一般会如何判
妨碍公务如果构成犯罪的会被判处以下刑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如果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如果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未构成犯罪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