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后警察会抓人吗
一、刑事立案后警察会抓人吗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对于已经被报案且存在明显证据证实有在逃人员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需要立即采取拘留措施或符合逮捕标准的情况下,相关警方才会依法执行相应的执法行为,展开抓捕行动。
然而,对于那些无需以逮捕或拘留形式实施警务处置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则会通过传唤方式将其召至市、县内的特定地点接受质询,同时也允许酌情将其传唤至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进行进一步调查,并不需要进行直接的抓捕操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刑事立案后银行可优先处置债权吗
1、借款人对银行所负债务为合法债务,抵押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故银行对抵押登记房屋应具有优先受偿权。
2、抵押房屋虽被列入刑事案件没收财产的财产范围,但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银行作为债权人主张对借款人提供的,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标的即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应予以支持,且该优先受偿权的顺位优于刑事被害人获得退赔的权利。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即使抵押物已被生效的刑事判决查封甚至没收,并不影响已经合法成立的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案涉抵押房产是由借款人使用违法所得购置,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仍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三)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立案后警察会抓人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