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后怎么处理
一、存疑不起诉后怎么处理
在审查起诉阶段结束之后,如果人民检察院未能作出起诉决定,那么这位嫌疑人应立即予以释放。
此外,在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当中,无论是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还是物品,都应依法进行解除操作。
而对于那些需要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主管机关提出并提交具有建设性的检察意见,由这些部门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的最终结果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存疑不起诉国家有什么补偿吗
存疑不起诉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的,说明案件证据不足,证据不足就证明被羁押的人是无罪的,既然当事人无罪被羁押了,则可以请求国家赔偿。法律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可以获得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存疑不起诉后怎么处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