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后能取保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能取保吗
在凶犯被检察院批捕之后,若他们满足《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便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举例来说,若凶犯身患重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且经证实这种情况下对社会存在的风险较低,那么可以确认他们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
对于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近亲、律师等人士向检察院请求取保候审的,检察院既然已经做出决定对罪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应当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并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至于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自行斟酌。
犯罪嫌疑人为、其家属或辩护者向司法机关提交保证金以确保配合调查,或者提供了符合标准的担保人的,司法机关收到保证金款项或接受担保人的担保后,方能着手办理取保手续,即将犯罪嫌犯暂时予以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批捕后是否能取保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检察院批捕后能取保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