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网贷是不是谁欠的谁还
一、夫妻离婚了网贷是不是谁欠的谁还
签约婚后所涉及的网络贷款业务,如若需要进行夫妻共担的话,依据国内相关法例,此时此类款项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而非仅仅归属其中任何一人私人享有。
因此,在双方协商并确认离婚之后,仍需对此类贷款作出合理的处理和承担。
然而,如若在离婚后才完成申请的网贷业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约定,这部分贷款将被认定为个人全权所有,那么夫妻中的另一方不再需要对此类贷款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至于欠网贷离婚后的债务问题,如果涉及到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共同负责偿付;但若该债务并非如此,比如仅由某一方欠款,法律亦有明确规定,此时仅应由欠款一方独自承担还款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相关法律明确指出,夫妻双方在共许或即便未经双方共同签署之下仅由某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下所形成的债务,以及夫妻中任意一方在婚姻期间以其本人名义为满足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这些均属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了房产如何分
一、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是该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并未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了网贷是不是谁欠的谁还”,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