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需要家属准备什么
一、取保需要家属准备什么
在决定进行取保候审之际,家属所需预备的相关资料主要涵盖以下几种形式:
首先,是具备身份证明性质的文件,了然于目地供参考的是,这部分材料基本上仅仅局限于申请取保候审的家属或者法定代理人所持有之身份证件;
其次,是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这份具有特定格式和内容的文档,旨在向有关部门详细传达求取取保候审的意志;若因律师代理需申请,则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作为证据,证明其律师的代理资质;
第三,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一定额度的现金保证金或者寻求符合要求的保证人作为替代方案;
再次,若所需申请取保候审的亲属与被取保候审人存在亲缘关系,则必须提交能够证明两者之间确切关系的相关证件,诸如户口簿、结婚证书诸如此类;
最后,倘若系由律师代理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便在此环节显得尤为关键。当然,若是以保证人担保的方式申请取保候审的话,还需附上保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至于被取保候审人患有疾病的情况,需要呈交医院的准确诊断证明书。所有上述必要的材料完备后,申请方即可将相关申请材料向办案机构提出,正式启动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需要家属到场
取保候审家属不要去,当事人可以自行申请取保候审。申请通过的,执行机关放人时,会通知家属。
需要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首先提出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
然后由相应的机关进行受理,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
有权决定的机关受理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后3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皆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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