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是否可以请律师
一、逮捕后是否可以请律师
律师介入的时机与条件
倘若被依法批准进行逮捕,这意味着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确认该当事人存在潜在的犯罪行为,因此,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委派律师进行辩护便显得尤为关键,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裁决结果,如罪与非罪、罪行轻重等方面;若具备相关条件,律师还能代表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但是,如果未能满足相关条件,聘请律师仍然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上的协助。
综合考虑经济因素,聘请律师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逮捕程序启动之后,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
其次,代理当事人进行申诉和控告;
再者,代替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申请;
此外,当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应尽快与调查机关进行接洽交涉,向侦查人员了解当事人涉嫌涉及的具体罪名,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会见当事人的具体请求。
自犯罪嫌疑人受到侦查机关首次正式询问或是被实行强制措施之日起,凡已获得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只需凭借他们的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律所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经过法律援助部门核准后出具的公函,就有权会见当事人,并了解相应的案情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二、逮捕后是否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才能取保候审
已经逮捕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同意即可,不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逮捕后是否可以请律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