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会移送检察院吗
一、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会移送检察院吗
关于前往检察院方面的问题,现做如下详细解答:
首先,需明确的是,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必须把案件移送至检方。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若警方经过调查分析后确认所涉案件不足以构成犯罪,便可决定撤销立案,并同时通知相关犯罪嫌疑人。
第三点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假如行为人的行为性质轻微且对社会影响不大,司法部门将不会视其为犯罪行为;
此外,若某项犯罪早已超过了追诉期,抑或属于归于刑法告知才处理范畴内的犯罪,且既无人告发亦未存在原告主动撤回诉讼之情形,则此类案件应予以撤销。
对于任何涉刑事件,若案件具体情况极其复杂,行为人有权选择聘请律师代理相关事务,而律师也会依据其受托人——罪嫌犯人、被告人和其近亲属意愿或法院的指派,为他们提供有罪辩护,无罪辩护,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到检察院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案件是否会移交检察院,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会移送检察院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