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法定程序下,犯罪者在经历了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仍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众所周知,在检察院已处于拘留状态后,若能证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就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无需继续拘留在拘留所或监狱等场所里,而被监禁或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都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种由侦查部门根据对犯罪人员的认定和判断,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通过提供抵押物或者缴纳保证金,签发保证书来作为担保措施,以确保其无逃逸之念,不会干扰司法活动,只要接到传唤就能随时到案,接受监管的强制性的法律手段。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犯罪行为程度较轻且无需关押或逮捕,但是必须对其行动产生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批捕后是否能取保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