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起诉后还是不还怎么办
一、欠款不还起诉后还是不还怎么办
若面临因债务纠纷被提起诉讼,首先我们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行应诉。
在实际情况下,若遇付款困难,可以主动与出借人磋商,经过他们的同意后进行分期偿付,但请注意必须确保债权人的同意。
如果仍然未能依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1、当胜诉之际,如果对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法院判决,则权益受损者可以申请法院实行强制执行。
2、法院在接收到强制执行相关申请后,将会依照法规要求对债务人名下的房地产、机动车、股票以及银行存款进行全面的搜查和调查。
3、若发现债务人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且其他债务人亦未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时,则该名债务人将遭受信贷不良记录和种种限制,包括禁止高消费、出入境限制乃至可能被迫接受司法拘禁。
4、在有能力偿债却执意不予履行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将构成对判决、裁定的违反,并可能会受到犯罪指控,涉及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款不还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欠钱不还起诉需要的材料有:(1)起诉书;(2)身份信息证明;(3)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4)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欠款不还起诉后还是不还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