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结束后的流程怎么走
一、取保候审结束后的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是一种常见的刑事诉讼阶段之一,它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非监禁措施来进行强制性的侦查和处置。
当取保候审结束之际,相应的程序和步骤需要严格按照规定逐项操作。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取保候审结束之后的流程步骤:
首先,应由被取保候审者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或执法机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撤销这一措施,同时详述在整个取保候审期内未有任何违纪行为发生。
其次,负责此案件的行政机关将对撤销取保候审的申请与条件予以审核。
当确认取保候审的撤销条件已经具备之际,案件负责人应撰写一份《请求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
此报告书经过审批同意后,执行操作的工作人员会再次编制《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及通知书》,并着手进行撤销手续的办理。
第三步则是取消对已成为取保候审对象的个人的监管及禁锢。
在进行相关手续处理之时,工作人员需要告知被取保候审者关于《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内容,并使其在这份决定书的回执上亲笔签名。
如若取保候审是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实现的,那么处理此类问题的工作人员还需另行出具《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且告诫被取保候审者前往特定的金融机构领取指定的保证金。
直至此时,撤销手续才算圆满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结案时是否需要交钱
取保候审结案时,如果是罚金的话,应该交。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结束后的流程怎么走”,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