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没有钱交保证金怎么办
一、取保候审没有钱交保证金怎么办
若犯罪嫌疑人均无充足资金缴纳保证金,仍可申请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具有相应的资格并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即可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该罪犯可能将遭受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罚;
2.可能应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法律惩罚,然而由于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巨大威胁;
3.对于应当予以逮捕的犯罪嫌犯,如果他们身患某种严重疾病或正处在哺乳期、孕育期,为照顾自己尚未满一周岁的子女的母亲;
4.对于处于拘留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发现其证据不足以达到逮捕的标准;
5.在提请逮捕之后,如检查机关未批准逮捕,需要进行复议、复核的情形;
6.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情况下,如果因其事务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结束,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
7.在案件移交审查起诉之后,若检查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需进行复议、复核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
第一百五十一条
对下列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可以责令其提出一至二名保证人:
(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二)未成年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三)不宜收取保证金的其他被告人。
二、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一些
被取保人违反以下规定的,会被没收保证金: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没有钱交保证金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