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会怎样
一、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会怎样
待刑事案件顺利移交至检察机构审批环节,其可能所面临的局势大致包括提起公诉、公安机关补充侦察或者不起诉三种可能。
当人民检察院披阅完公安机关交予处理的案件时,通常应于一个月内做出最后决策。
若案件情况极度复杂或重大,则可适当延长至半月之久。
值得注意的是,现代刑事法律程序通常可以划分为三个明确的阶段。
首先,侦查阶段,此阶段主要由侦查机关对受理的潜在犯罪案件投入全力调查取证,包括在结束侦查工作之后制作出名为《起诉意见书》的调查报告及相关诉讼记录。
其次,审查起诉阶段,此阶段主要由坐落于检察院的相关部门对侦查机关提交的证据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查研究,并在完成所有必要步骤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议公诉,以便进入司法裁决环节。
最后,审判阶段,此阶段人民法院会根据检察院提交的《起诉状》以及该案件的相关证据资料等信息,对涉事被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严谨的调查审理与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多长时间有结果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会怎样”,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