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漏罪可以判缓刑吗
1.若在缓刑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有漏罪,针对此类情况,我们不得继续适用缓刑制度,而应依照法律规定,将其所处的缓刑撤销,并对其新犯或者新发现的罪行进行审判和判决。
2.缓刑乃为一种刑事司法制度,它适用于被证实已经犯下刑事罪行,并且经过法定程序确认构成了犯罪、需要接受刑罚制裁之被告人。
在此情势下,必须先对被告人宣告定罪,但暂时不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然而,若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告人再次犯下新的罪行,或者在判决宣告前发现其尚有其他未决罪行,那么就必须撤销该被告人的缓刑,并据此对其新犯或新发现的罪行进行重新审判以及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二、漏罪什么意思
1、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2、发现被判处徒刑的罪犯还有没有被判处的漏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对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执行数罪并罚。3、对有漏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应当按照刑罚的规定确定,即,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确定漏罪的执行刑期,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决定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最后减去前罪已执行完的刑罚,剩下的就是犯罪分子还应当执行的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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