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刑吗?
一、走私犯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刑吗?
这个答案并不确定,必须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乃是一项相对宽松的强制手段,它并非指控方对案件的最终判定结果,这意味着,即便被告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理,其仍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即刑事判决。
尽管当事人已经不再需要继续被羁押于看守所内等待审判,然而他们仍然不得不在审判程序完成前保持相对自由,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另外,走私犯罪的量刑标准也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依具体案情而有所不同。
以个人走私普通货物或者物品举例来说,若其非法所得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但尚未达到50万元,那么这种情形便可以被视为“深度期间偷逃数额较大”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惩罚。《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走私犯罪的证据种类有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证据有七种,分别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由于走私犯罪的被害人是国家这个特殊的主体,而国家无法像具体的被害人那样进行案件真实情况的陈述;
因此,走私犯罪证据只有6类,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刑法》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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