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就要坐牢了吗
一、开庭后就要坐牢了吗
庭审之后,并不等于当事人将面临牢狱之灾。
请务必严格遵守庭审通知书中标注的开庭日期、场所及其他相关事项,切勿迟到、无故缺席或者疏忽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主要证据原件。
若经法定通知后仍未如期出庭,亦或是在未征得仲裁庭许可的情况下中途擅自离场,根据法律规定,均视作申请人主动撤销其仲裁请求,而对被申请人则按缺席审判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判缓刑是开庭后就放人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被告人未被羁押的,一般被宣告缓刑后,会直接当庭释放。如果是从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那可能还要回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2、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3、虽然被判处缓刑,不用在固定场所服刑,但是要遵守相应的规定,个人的自由是有限制的。只有缓刑考验期满后,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即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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