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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可以放弃做伤情鉴定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23 阅读: 118次

一、伤者可以放弃做伤情鉴定吗

受伤程度的鉴定既可以由受案人自行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启动相关程序来组织鉴定工作,也可以先由救护车将伤员送往医院接受紧急医疗处理后再行进行鉴定。

而关于鉴定的具体地点,通常选择距离案件发生地点最近的机构进行。

针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当受害者的所受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级别时,本人及其家属便能够请求司法部门追究肇事方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反之,倘若所受为轻微伤的话,那么便只能通过向对方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这一途径寻求公道。

若经派出所以及调解委员会介入后仍未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受害者或是其代理律师便有权利直接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若经鉴定确认所受到的伤害已经达到轻伤乃至更严重的类似级别,那么实施暴力行为的加害者可能会因此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进一步面临着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二、交通事故伤者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第一,一般性项目也即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等,此类费用以相应的单据、票据为据,简单相加即可得到赔偿的总数额。

第二,与伤残相关项目(1)残疾赔偿金伤残案件主要项目之一,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合受害人年龄、伤残级别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有老幼需要抚养的,可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结合被抚养人年龄、伤残级别计算。

(3)护理费伤残受害人需要人呵护日常,例如请护工的,就会产生护理费的问题,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级别的大小,目前我国各地实践中,从3000元到10万元不等,且个别地区跟事故责任大小紧密相关。

(5)残疾辅助器具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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