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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财产拥有人车子找不到怎么做财产保全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489次

现在的生活很多人都拥有自己的车辆,那么当人之间存在纠纷的时候,车辆作为财产就存在一个归属的问题,那么如果作为财产的车辆找不到的话,关于车辆的拥有人应该怎么做呢,如果需要做财产保全的话,应该如何做呢?下面就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作为财产拥有人车子找不到怎么做财产保全?

可以让法院进行查询,并且证明车辆是自己的财产,车辆的保全一般仅涉及车管所的登记查封。车管所的登记查封限制的是车辆的过户交易权和年检上路权,对所有权并没有实质的限制。所以想要进一步查封拍卖,还是要找到实体车辆。当事人找到车辆后,可以通知法院扣车。

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提供财产线索

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财产保全的相关内容,作为车辆的财产拥有人,如果车辆找不到了,可以做财产保全但是必须证明车辆是自己的财产,那么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的专业的法律咨询,可以联系若悠网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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